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怎么取出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怎么取出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社保自己交的部分可以取出来吗?
不可以。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社保里的钱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取出来,具体如下:
1、出国定居国籍变动的人。
2、在职死亡的人,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个人养老金余额。
3、重复缴费,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时,退付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若银行代扣缴费与企业缴费重复,退付重复期的企业缴费部分;如事业单位缴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信息重复,退付重复期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部分。
个人社保可以一次性取出来吗?
社保是不能提取出来的,但是可以在离开工作地时进行社保转移。只有在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在不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退回个人缴纳部分的。也可以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取出来,但是仅限于你个人所交的那部分。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院规定。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里面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社保卡里的钱是可以取出来的,详情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个人社保清理结算可以取社保卡里的钱,但是仅限于职工个人所交纳的那部分。
社保是可以累积缴纳年限的,现在也可以异地流转,如无必要,还是不要结清结算的好,否则以前所缴纳的年限就清零了,以后再缴纳就是重新开始。
不同的社保情况也有所不同,详情如下:
1、医疗保险缴费分为两部分进入两个不同的账户,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会进入个人账户里面,而企业或单位缴纳的部分会进入统筹账户里。
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是归个人所有,但是专门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是不能提取现金的。统筹账户里的钱就更不能提现了,因为那里面的钱,只能是你在看病达到一定条件的时候能够报销。
2、养老保险所缴的费用也是由两个账户进行管理的。分别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这里和医疗保险差不多。
养老保险如果需要提取的话就只能够提取个人账户里面的金额,提取的金额要取决于缴纳的时间和缴纳基数的高低。
但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想要提取是有条件的,而不是可以随意支取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怎么取出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怎么取出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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