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个人所得税怎样将房贷抵扣50%改为100%?有何依据?
所谓房贷抵扣将50%改为100%指的是有家庭两个人抵扣各50%改为由一个人抵扣100%。个税抵扣房贷,是***院18年12月出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后简称办法)所规定的从19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个税专项扣除规定。这个《办法》极大的人性化地考虑了居民收入中用于房贷,医疗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支出负担,在个税改革中予以照顾抵扣,所谓抵扣,并非是不用交或者少交,而是在个人收入扣除上述“专项”后剩余部分再按税率交税,属于“税基”减小。
按照暂行办法,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可以按照家庭每月1000元的抵扣标准,或者夫妻每人500元的抵扣标准,扣除后房贷利息支出(或其他诸如教育,医疗赡养费用等)计算个税。而其中,***年限越长,享受的“抵扣”受益越大:
比如月收入6万的家庭,
***总额为150万时,20年减免总额为25万,30年则为40万。以一套价值500万的房产为例,***350万的话,***设月收入为7132元,月供18575元,每月房贷利息抵扣可以节约税支出108元;而以月收入4万的家庭来算,每月房贷支出抵扣可以减税2213元;而以月收入10万来算,同样的月供可以抵扣减税3984元。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有房贷支出。并且是首套房房贷支出。
第二,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抵扣。
第三,婚前拥有房产的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的房产房贷进行抵扣。可以一个人抵扣100%或者夫妻每人50%的抵扣。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先来看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其***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果2019年是夫妻双方各按50%比例扣除的,那现在可以对2020年的扣除信息做一个确认,进行比例的选择,由一方按100%比例扣除。每个月扣1000元。
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于日前开始确认,若纳税人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有三种方式进行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确认。线上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务局官方网站,前期填报信息已经预填并可查看;线下也可以将前期电子模板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打印出来,修改并签字后交给单位,单位据此办理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
谢谢!希望能帮到您。😁
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个人住房***利息专享扣除的比例、方式皆是有所规定的!
其中,第十四、十五条具体规定了,已婚夫妻房贷利息专享扣除的相关细则!归纳起来,就一下几点:
每月按1000元的标准额度扣除,期限最长240个月(20年)。
每个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利率扣除(二套以上住房不享受)。
扣除标准由夫妻双方可约定!可由一方按标准的100%扣除,也可分别按50%比例扣除。
一旦决定了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能变更的!
2019年12月31日前,可对2020年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情况进行信息申报(或确认)的
如果此前已经填些过个税抵扣信息,且无任何变化的话,则无需进行二次申报或确认,系统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的!
如果个人抵扣信息有变化,比如修改房贷利息抵扣比例、增加其他抵扣事项的话,则一定要及时修改资料才行,否则会对2020年个税专项扣除产生影响的。
该如何修改
其实,操作个税专项扣除还是比较简单的!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输入账户、密码、验证码之后,进入界面!
点击【申报专享附加扣除】——扣除年份选择2020——点击【住房***利息】——进入相关页面!
填入房贷基本信息之后,下一步选择好房贷利息扣除比例之后,确定即可!
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将之前50%的比例修改为100%,一定要在12月底前修改另一方的个税专项扣除信息才行!否则,有可能会造成个税抵扣不成功情况的!
另外,还可登录税务局网站,亦或者线下交由单位办理并修改2020年专项扣除信息的!
总之,只需本人修改2020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进行调整!操作还是非常简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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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20年最新个人所得税计算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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